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专业代码:1201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扎实的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理论知识,精湛的实务技能、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正确地运用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思维方法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中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方向及二级学科硕士点
本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5个培养方向(分别以A、B、C、D、E标示)和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信息管理与管理信息系统培养方向(A)
运用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和信息技术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如何合理挖掘、配置信息资源。
2、企业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培养方向(B)
以企业管理理论为指导,研究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电子商务和企业发展的等领域的问题。
3、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培养(C)
研究现代金融理论、现代金融管理、金融风险管理、证券分析与投资组合、金融数据库以及中国金融前沿问题。
4、人工智能与决策支持培养方向(D)
通过证据理论、信息过滤、智能搜索、算法演绎推理、对象建模和并行处理技术,对智能推理和决策支持系统进行初步设计。
5、人力资源与财务管理培养方向(E)
培养掌握行政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6、经济决策与金融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二级学科专业代码:1201Z1)
下设管理决策与经济分析、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三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见下表。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
管理决策与经济分析 | 生态循环资源决策评价方法;经济决策评价方法;政府决策评价方法等。 | |
2 |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 | 区域创新研究;区域绿色竞争力测度与评价;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测度与评价;制度创新与农地管理。 |
3 |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 公司内外部治理结构;公司重要金融决策等。 |
7、区域发展与管理创新二级学科硕士点(二级学科专业代码:1201Z2)
下设区域经济发展与政策、投融资管理与决策、空间经济与区域规划三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1 | 投融资管理 与决策 | 金融及衍生产品设计理论与实践;投融资管理理论和方法;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究。 |
2 | 区域经济发展 与政策 | 区域经济发展;制度创新与地方政府治理;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区域绿色竞争力测度与评价、包容性增长。 |
3 | 空间经济 与区域规划 | 空间经济分析与决策;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区域发展战略理论与实证;企业组织创新与区域企业发展战略等。 |
8、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二级学科专业代码:1201Z3)
下设房地产营运与管理、房地产成本与价值、房地产规划与设计三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1 | 主要研究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中具有项目资本、技术、人力、政策等资源要素的系统整合与集成,开展项目策划、融资、立项、规划、建造、营销等环节的运营企划和控制。 | |
2 | 主要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测算、控制、计划与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值营造与定价,房地产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 | |
3 | 主要研究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包括住区规划、公共建筑设施、工业开发项目等的规划与设计。 |
三、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般按3年学制制(修)订。允许硕士生提前毕业,但硕士生的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硕士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大类,其中必修课程属于学位课程,选修课属于非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选修课程包括: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对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应不少于37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具体如下:
(1)必修课程(不少于26学分):
① 公共必修课(4门,7学分)
② 学科基础课(2门,6学分)
③ 方向核心课(3门,9学分)
④ 方向探究课(4学分)
(2)选修课程(不少于9学分):
① 方向选修课(至少6学分)
② 公共选修课(至少1门,至少1学分)
③ 跨学科选修课(至少2学分)
④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2、课程考核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各任课老师自行选择考核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考核方式,都要注重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文献阅读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五、必修环节
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两部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听取不少于10场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1学分)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教学实践是体现我校师范特色,培养提高硕士生的教学能力、组织表达能力和检验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实践的形式包括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答疑解难等;科研实践是锻炼硕士生开展科学研究的必要途径。科研实践的形式包括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完成自主申报科研课题及参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研究基地研究项目等;社会实践的形式可以是社会调查、技术推广、咨询、科技开发、专业实习及公益劳动等。
六、文献阅读
1、 阅读本专业及与本专业相关的著作5本,其中外文版原著1本。
2、 阅读本专业期刊或会议文献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
学生的文献阅读清单于确定导师一个月内,由导师结合国内外研究前沿,与学生共同确定,导师签名后交由学院存档,作为考核依据。(文献阅读目录可参考附件二,但不仅限于附件二所列目录)
七、中期考核
课程考核等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中期考核还包括对文献阅读的考核,通过文献阅读,写出一篇能反映本学科研究现状的综述报告,不少于10000字,并作为进行论文开题的依据与开题报告一起提交。
八、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在培养科研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或拓宽硕士生的理论和知识面。要求研究生熟练使用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电子资源,阅读英文专业文献,学会使用工具软件。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至少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B类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未完成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室、所、中心)应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论文的选题应该是面向经济建设、面向应用、面向信息产业,用系统分析方法,解决经济和管理工程技术领域中的问题。
硕士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包含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反感及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
2、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在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学位点应定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3、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可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十、培养方式
全日制培养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1、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为主导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课程学习,夯实学科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硕士生掌握学科专业的系统知识和前沿问题。要求每位硕士生都应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使硕士生在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努力提高硕士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硕士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最迟在第一学期末)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会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与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论文研究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般应在第一年末提交。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选课与实施课程学习,完成培养计划;导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对研究生进行指导,确保培养计划的完成。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