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斌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803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文号:教务字[2018]112号 时间:2018-11-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图像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完成。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所拍摄的相片及其信息均统一用于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也是学历查询的重要标识,具有高度严肃性、规范性。毕业生本人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规范。

    2、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1月30日前到教学信息科(先骕楼5235)领取待采集毕业生缴费名单,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号错误将导致学历证书不能正确链接。请毕业生登陆“教务在线学生之家”,进入“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校对”页面进行校对,并提交自己的手机号码。

    3、新华社江西分社负责我校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拍摄制作费标准为每人15元,由我处代新华社江西分社收取。请各学院将拍摄制作费以班级为单位存入建设银行(户名:彭闻蓓,账号:6217 0020 2004 3351 048)。学生对缴费名单中的缴费情况予以打“√”注明,并将确认后的名单与银行缴费存款回单一起于12月14日前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毕业生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拍照的,应事先向学院请假,已请假的同学不用缴纳拍摄费。

   4、图像采集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6日,采集地点为瑶湖校区名达楼M4108、M4109教室(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5拍摄时,每位学生必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届时将现场刷身份证进行图像采集。

   6、请各毕业班辅导员提前通知毕业生规范着装:必须穿有领上衣,拍摄时不要穿与背景颜色接近的蓝色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佩戴有色眼镜,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

   7、为使各毕业班级的拍摄能有序进行,要求学生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待拍,各毕业班级须指定1名学生干部作为辅助员,配合做好本班级学生拍摄的组织工作并保持拍摄场地安静。

学院在拍摄时一定要将毕业生组织好,力争一次性全部拍摄完成。

   8、对于未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采集的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采集:

   第一种方式:在新华社江西分社采集

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拍(散拍)证明》(见附件二),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登记盖章,然后凭此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新华社江西分社进行图像采集,拍摄费在拍摄点现场缴纳。

拍摄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按照新华社江西分社的安排,请于以下指定时间前往拍摄:

2019年3月份(2日、3日、9日、10日、16日)

2019年4月份(13日、14日、20日、21日、27日)

以上补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它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

采集咨询:www.jx.xinhuanet.com

   第二种方式:在省外的当地新华社采集

请学生自行与当地的新华社联系具体拍摄事宜,按当地新华社的要求尽早完成采集,并将照片邮寄到自己方便接收的地址(切勿邮寄给教务处的老师),在收到照片后务必于2019年5月5日之前交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拍摄时要求填写的我校院校代码为10414。

    9、请所有完成了图像采集的同学在拍摄两个月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本人的图像信息。请毕业生尽早完成图像采集,逾期仍未完成采集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安排表

附件二: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散)拍证明 (在新华社江西分社采集使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

 

 

【上传的文件:附件一:2019届图像采集安排表.xlsx】

【上传的文件:附件二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散)拍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