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号:教务字[2015]076号】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各学院、处(室、部、馆):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见附件1)的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省级教改课题2015年结题鉴定会初定于10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材料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改课题主持人,于10月25日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四份):1.本次结题课题的《结题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和《课题立项通知书》;
3.《结题鉴定表》(见附件1);
4.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正文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如有调整还必须在网上提交调整申请(见附件2);
6.开题报告及中期报告(见附件1)。
上述材料建议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封面(注明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联系电话等);材料总目录、结题报告、课题申报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研究报告目录和正文),《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以上材料请统一编写页码,胶装成册。同时,课题组应制作汇报PPT,在集中答辩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参加集中答辩
课题组全体成员应按时参加集中答辩会。现场答辩包括五个环节:
1.课题主持人汇报(不超过5分钟);
2.专家审阅材料;
3.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答辩;
4.专家评议;
5.专家组提出结论。
三、网上提交结题材料
参加今年省级教改课题的结题,应预先在江西省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219.229.250.71/jxedu/)注册个人信息。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3。
四、项目调整
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后,原则不得进行更改。如确应人员调动等客观因素要进行调整的课题。请课题主持人提前在网上提交调整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教师用户操作说明(附件2)。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期课题主持人参加本次结题,在10月20日前将结题汇总表等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oa邮箱。联系人:杨桴,联系电话:88120267.
附件:
1.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等表格材料;
2.课题调整教师用户操作手册;
3.提交结题信息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